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00201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3]672号 |
发布机构: | 厅财务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3-08-28 |
厅航运局: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陕财办综[2013]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请你局指导各市航运海事部门,按时取消有关收费,认真清理相应收入,确保全额上缴国库;加强与财政部门工作衔接,及时将原收费单位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各单位正常开展工作。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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